直接租赁模式
企业选定设备,向租赁公司提出融资性租赁意向,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公司购买设备出租给企业,企业根据租金偿还计划表定期定额偿还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公司将设备的所有权以名义货价的形式转让给企业。
回租赁模式
客户将拥有完整产权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向客户支付设备转让款,客户再向租赁公司租回该设备,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赁结束,设备仍转让给客户所有。
委托租赁模式
委托租赁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联合租赁模式
联合租赁是指多家有融资租赁资质的租赁公司对同一个融资租赁项目提供租赁融资,由其中一家租赁公司作为牵头人。牵头人同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同用户企业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同自担风险的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同类合同毫无差别。
杠杆租赁模式
杠杆租赁是介于承租人、出租人及贷款人间的三边协定;是由出租人(租赁公司或商业银行)本身拿出部分资金,然后加上贷款人提供的资金,以便购买承租人所欲使用的资产,并交由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使用租赁资产后,应定期支付租赁费用。